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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建立落实督办机制 强化正反双向激励 让内控真正“长出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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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30


       为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切实提升内控管理成效,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积极探索,主动发力,建立落实督办机制,强化正反双向激励,充分发挥内控制度防范风险、优化管理、提升效能的作用,有力助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严抓督办落实,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研究制定《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内控责任落实办法》,从工作督办、制度执行跟踪、内控问题收集、奖惩激励四个方面着手,落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的监管理念和“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监管原则,建立起一套事项明确、责任清晰、行之有效的落实督办机制。由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财政监管核心职能,通过密切跟踪、提醒督办、责任追究把内控执行做深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内控工作效果。
      二、突出正向激励,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和调动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崇尚实干、考用结合、鼓励为主的原则,制定《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正向激励办法》。对在业务监管工作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引起上级部门重视或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工作上有关创新和先进做法被财政部领导和机关司局批示肯定或通报表扬的;获财政部、广东省、深圳市等副省级以上表彰和荣誉的……予以正向激励。正向激励与综合考核、年度评优、干部推优、职工疗休养等挂钩,作为考核和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业务工作表现突出且内控工作执行到位的处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形成正面激励效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制定风险清单,强化负面约束效用
      根据内控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筛查重点关注的风险事件66项,制定《内控风险清单》。根据日常落实督办情况,建立内控问题台账,记录内控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责任处室、责任人、事件描述、问题性质等,按月、按季度向局领导报送。建立三级内控责任追究制度,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出现风险事件的个人或处室,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办公会议通报、提醒谈话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年度考评中予以相应减分;负面影响较大的,年终考评不得计入优秀等次,当年度不得作为提拔晋升人选。从制度上“建笼子”,从执行上“安辔头”,从追责上“抽鞭子”,促使内控工作真正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来源:财政部深圳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