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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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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的通知》

  • 1651
  • 2018-07-22

财会〔2018〕17号

自然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地质勘查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关于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 政 部
2018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gov.cn/xinwen/2018-07/27/content_53097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