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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2022会计所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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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9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150家会计所及50家评估机构列入检查名单。

通知称,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和财政部持续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对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本着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50家会计师事务所、50家资产评估机构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由北京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会计处、资产管理处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实施,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检查人员随机选派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检查组由财政部门、协会和聘请中介机构人员组成。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财务管理、执业质量、质量控制体系、职业道德、是否持续符合设立条件以及变更备案事项、业务报备、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填报情况等内容开展自查;资产评估机构对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业务承接和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评估业务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填报情况等内容开展自查。

每家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抽取4份审计(鉴证)报告实施重点检查,内容如下:重点关注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流于形式、未保持应有的怀疑态度、未执行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对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抽查。同时关注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无证经营、一体化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选择审计客户开展检查。

每家资产评估机构至少抽取4份评估报告实施重点检查,内容如下:重点关注执业质量、内部管理、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内容。特别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否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行为。

北京开展2022会计所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

北京开展2022会计所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