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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允许信用账户开展相关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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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5

上交所拟允许信用账户 开展相关交易业务
9月14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为提升和优化交易服务,上交所拟在近期允许信用证券账户开展相关交易业务申报,包括在综合业务平台进行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转债转股和可交换债换股业务申报、在固定收益平台卖出等五项内容。其中,允许信用证券账户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卖出,已于今年8月16日正式上线。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记者表示,此举的核心要义是为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的便捷度,对于盘活信用账户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认为,对信用证券账户交易业务开展申报审查,旨在管控债务风险,避免人为推高债务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
那么,此次沪市允许信用账户股票大宗交易,对两融业务发展有何影响?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交所允许信用账户在综合业务平台进行股票大宗交易,健全完善了沪市信用账户交易功能。不过,只能使用客户自有资金,而非融资或融券交易,这样对两融业务整体发展不会产生太大影响,风险整体可控。在综合业务平台上,开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转债转股和可交换债换股业务申报、在固定收益平台卖出,扩展和提升了交易功能,丰富和优化了交易服务。
山西证券南宁营业部投研总监谭富文认为,此举对两融业务整体发展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信用账户内深市股票大宗交易早就有了,这次沪市允许信用账户股票大宗交易,起到健全完善信用账户交易功能的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用证券账户就是参与融资融券账户,接受保证金规则,可以通过杠杆买卖股票。在这些账户基础上,放开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五项交易,主要目的是放开信用工具在这些领域的使用。此次放开让信用账户可交易的范围大大增加,便利个人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实施投资组合。同时,可以活跃市场,对于大宗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固定收益平台的流动性都有提振作用。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5  作者:昌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