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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受理易鲸捷董事长1.2亿偷逃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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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08

在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后,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这次征管改革是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以最严格标准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贵州易鲸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易鲸捷”)董事长李静涉嫌在股权转让中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1.2亿元的举报。国家税务总局接报后高度重视,当即要求相关税务机关对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这是继某艺人涉嫌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1.1亿元之后又一大案。群众举报称,贵州易鲸捷董事长李静在2020年间分八次将个人在济南维鲸捷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维鲸捷”)的股份转让给不同的个人和企业,权益比例转让份额合计21.9667%,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1.2245亿元。

群众举报称,李静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隐瞒股权转让,逃避纳税申报,以入伙出资方式为彭女士等人到工商备案,备案资金仅为320.6818万元。彭女士等人入伙出资时间则被提前至2016年3月24日,即济南维鲸捷成立后的第7天。

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